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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建材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通知

日期:2012-08-22 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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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省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廳
湖 北 省 經 濟 和 信 息 化 委 員 會
鄂人社獎[2012]59號
 
關于做好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
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鄂州市、咸寧市公務員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關于評選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8號)(以下簡稱《評選通知》,見附件4)精神,為表彰先進,進一步激勵全省建材行業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經研究,決定在全省建材行業中組織開展推薦評選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1、全省推薦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全省建材企業、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及其內設機構或臨時集體,包括所屬廠(礦)、處室、車間和班組等。
2、全省推薦全國建材行業勞動模范評選范圍:全省建材企業的在職職工。
3、全省推薦建材行業先進工作者評選范圍:全省建材行業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的在職工作人員。
4、在鄂中央企業、央企控股企業不在此次評選范圍內,各級建材行業管理部門的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曾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人員原則上不參加評選。
二、名額分配及推薦方式
此次國家分配給我省受表彰的推薦名額名額為:“全國建材行業勞動模范”9名,“全國建材行業先進工作者”1名,“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4個。按照《評選通知》的推薦要求,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根據優中選優的原則,每個市州原則上可推薦上報勞動模范1名、先進集體1個,省直建材相關單位可推薦上報先進工作者1-2名。
推薦將采取差額評選的方式進行,按照“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材行業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按照擬分配表彰名額的120%提出初審推薦對象”的通知要求,擬從各地各單位上報的推薦對象中評選出11名勞動模范初審推薦對象、2名先進工作者初審推薦對象和5個先進集體初審推薦對象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初審。
三、組織領導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評選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全省建材行業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1,簡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建材行業協會秘書處。各地要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密切配合,做好本地的評選推薦工作,并于2012年8月20日前將本地區(單位)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聯系人名單、聯系電話報送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見附件3)。
四、有關要求
1、各地要嚴格按照《評選通知》中有關推薦評選的范圍、標準、條件以及評選方法和工作程序等要求組織開展評選工作。要堅持評選標準和評選程序,嚴把質量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評選工作中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
2、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評選要面向基層和生產、工作一線,尤其是向長期在工作條件艱苦、工作挑戰性強等崗位工作的同志傾斜。先進集體評先比例:車間、班組不少于60%;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比例:一線職工代表不少于70%,企業負責人不超過10%。副廳局級或相當于副廳局級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處級干部的評選比例控制在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以內。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具有高級職稱并在學術、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貢獻的專家可按照科研人員對待。
3、按時組織推薦評選,及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
推薦評選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部門、經信委和建材行業協會,逐級審核推薦,并以適當方式在本地(本單位)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請各地(單位)在2012年8月25日前將初審材料(附電子版)報送省建材行業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材料包括本地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匯總表(見附件2),履行的評審程序、公示情況、推薦對象主要事跡。
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地(單位)上報情況,組織專家對推薦對象進行考核、評審,提出初審推薦對象,于8月30日前上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將國家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反饋的初審名單在全省范圍內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之后,將正式推薦材料和表格上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
初審材料和正式材料的紙質版用A4紙上報,一式5份(表格可在湖北建材官方網站http://m.xiangyangds.com下載)。推薦的先進集體需附6寸反映本單位工作的不同內容彩色照片8張;推薦的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張,5寸免冠彩色近照1張。
聯系單位:湖北省公務員局教育培訓與考核獎懲處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化產業處
                湖北省建材行業協會秘書處
聯 系 人:黃小為   電話:027-87812496
         陳志杰   電話:027-87236539
         李燕萍   電話:027-87822373
                     傳真:027-87831047
                     手機:13871211379
電子信箱:lyp-912@tom.com   QQ:1554390666
通訊地址:武漢市武昌中南一路45號  省建材行業協會秘書處
郵    編:430071
 
附件:1.湖北省申報推薦建材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2.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匯總表
3、湖北省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聯系人表
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關于評選全國建材業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8號),或下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評選勞模的通知原文PDF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
      社會保障廳        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湖 北 省 申 報 推 薦
全國建材業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
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組  長:
溫興生  湖北省人社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湖北省公務員局黨組書記
梁一新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副組長:
張小鳴  湖北省公務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魏福宗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巡視員
成  員:
張穗華  湖北省公務員局教育培訓與考核獎懲處處長
樊   強     湖北省公務員局教育培訓與考核獎懲處調研員
  劉恒友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教育處處長
   艾金群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化產業處處長
  周豫鄂  湖北省建材行業協會秘書處秘書長
辦公室主任:
  張穗華  (兼)
  周豫鄂  (兼)
辦公室成員:
黃小為  湖北省公務員局教育培訓與考核獎懲處副主任科員
陳志杰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化產業處副處級干部
  李燕萍  湖北省建材行業協會秘書處副秘書長
 
 
附件2:
推薦對象匯總表
匯總單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 全國建材業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匯總表
排序號
集體名稱
集體級別
人員總數
負責人姓   名
負責人單位及職務
推薦集體所屬單位
單位
性質
備注
 
 
 
 
 
 
 
 
 
 
 
 
 
 
 
 
 
 
二、 全國建材行業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對象匯總表
排序號
姓名
性別
民族
政治面貌
學歷
工作單位
職務
行政級別
職稱
身份證號
備注
 
 
 
 
 
 
 
 
 
 
 
 
注:1、按推薦順序填寫:“臨時集體”、“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高級專家”等情況請在備注欄中注明;
2、匯總蓋章單位為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部門、經信委、建材行業協會和有關單位。
 
 
附件3:
湖北省申報推薦全國建材行業先進集體
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聯系人表
 
單位名稱(蓋章):
 
負責部門
 
聯系人
 
辦公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