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全國、湖北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湖北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全面評估全省非煤礦山三年行動前兩年整治成果,梳理治本攻堅和鞏固提升年度重點任務,聚焦短板弱項,多措并舉,切實防范化解非煤礦山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對象為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含生產礦山、基建礦山、坑探項目、長期停產停建礦山)、尾礦庫(含正常運行、基建、回采和已閉庫),時間從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此次行動堅持企業自查自改與應急管理部門執法檢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全面檢查與分類處置相結合,專項行動與責任目標考核相結合。從4月6日起,縣級應急管理局每日要匯總本級執法檢查和收集企業自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形成每日隱患問題清單,隔日向市級應急管理局報備。
按照時間表,4月15日前,市縣兩級應急管理局要迅速動員部署,督促所有非煤礦山企業制定實施方案,發動所有崗位從業人員,對照重點檢查內容和安全規程認真開展全面自查自改,列出隱患問題清單,及時糾正非法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消除事故隱患。
4月25日前,縣級應急管理局對轄區內所有非煤礦山進行100%全覆蓋檢查;市級應急管理局對本級負責監管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100%全覆蓋檢查,并對縣級應急管理局負責檢查的非煤礦山企業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進行抽查;省應急管理廳和國家礦山安監局湖北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監察,并通過抽查部分礦山,驗證各地、各礦山企業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4月底前,各地要全面落實地方政府領導地下礦山安全包保責任制,逐礦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包保措施,并作為年度對地方政府安全責任目標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