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國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等七部委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印發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建立能效“領跑者”制度,通過樹立標桿、政策激勵、提高標準,形成推動終端用能產品、高耗能行業、公共機構能效水平不斷提升的長效機制,促進節能減排。
《通知》明確,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范圍包括三類,分別為終端用能產品、高耗能行業和公共機構。其中,高耗能行業中平板玻璃、水泥成為建材行業的先行“領跑者”。
能效“領跑者”制度具體做法是以效率最高的產品性能設定為該類產品5年后的能效目標,以鼓勵企業積極提高能效水平,淘汰落后產品和技術。
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已成了平板玻璃和水泥的代名詞。國家和有關部門采取上調能耗標準、實施懲罰性水電價等政策手段和措施抑制平板玻璃和水泥的產能過剩。。
《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將對能效“領跑者”給予政策扶持,引導企業、公共機構追逐能效“領跑者”。此外,將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強制性能效、能耗限額國家標準,完善標準動態更新機制,不斷提高能效準入門檻。
按“領跑者”標準不斷提高指標體系,將從整體上對建材行業產生很大的影響。標準提高后,意味著落后的產能不達標便會被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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